喜报!黑龙江省7个单位和13名个人受国务院残工委表彰
7月22日上午,第六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对做好“十四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并表彰了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399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我省7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3名残疾人工作者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