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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召开黑龙江省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实施30周年暨           《黑龙江省 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10周年座谈会



    2021年11月25日,黑龙江省残联组织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暨《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10周年座谈会。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福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现场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黄红,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臧东娥,省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省残联兼职副理事长张丽莉,省盲人协会副主席刘兵,省聋人协会党支部书记王凌云,残疾人代表尚志强在会上发言,分别从社会学、法学等专业视角、切身感受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体会等方面,畅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权益保障起到的特殊重要的作用,表达了希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心声,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福志在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践行法治思想,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合力创造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服务、教育有条件、活动有场所、出行无障碍的良好环境,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环境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将持续、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涉残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广大残疾人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级残联组织要继续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向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