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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精准发力办结办好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残联扎实开展“我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残疾人群众反映最集中、最突出、最强烈、最盼望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归纳分析,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精准发力,办结办好10项实事。指导市(地)、县(市)残联聚焦省残联10项实事上下联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我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残疾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省残联系统共计开展“我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事项1290余件。

 


 

一、学史力行,着力精准配发辅助器具办实事


  本着残疾人群众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的原则,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省残联通过科学谋划、分类施策、精准问需、规范流程,开展“龙江辅具千里行”专项行动,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解决残疾人因缺少辅具行动不便的问题。精准配发辅助器具,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残疾人辅具适配需求。
 
  该项行动通过上门入户走访残疾人,对辅具需求进行摸底,做到了精准问需和个性化适配服务。开展“万名残疾人辅具配发公益行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精准配发辅具上门3.1万件,帮助他们补偿了功能,改善了状况,提高了自理能力;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具适配助学公益行动”,为全省28所高校中有需求的52名残疾大学生开展个性化辅具适配,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开展“大爱无碍·残疾人假肢适配站立公益行动”,为174名残疾人适配假肢,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做实“因人施策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品牌,共为9.8万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康复服务。

 





 

二、深入调研,着力扩大人工耳蜗救助范围办实事


  省残联深入群众调查走访,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人工耳蜗手术筛查标准(试行)》,将人工耳蜗的救助范围扩大到0-25岁,扩大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年龄段,解决听力残疾人交流障碍的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依托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手段,邀请并与专业技术人员赴全省各地举办人工耳蜗救助政策宣讲活动,为开展0-25岁人工耳蜗术前筛查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及医疗机构的沟通,加大听力诊断筛查力度,并做好诊断筛查后的跟踪。截至2021年10月底,共为61人完成人工耳蜗手术,超额完成了60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联动,着力积极构建常态化援助机制办实事


  省残联立足工作实际,联合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残疾人打官司难的问题。
 
  加强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有效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服务力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并形成了常态化援助机制。2021年共计受理残疾人群众法律援助案件432件,提供法律咨询5235人次,为残疾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4万元。




四、树立典型,着力推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办实事


  实实在在为残疾人群众解难题,省残联在全省范围推广“一对一”“个性化”“面对面”“零距离”的“康复之家”助残服务示范项目。
 
  大力推广哈尔滨市平房区康安社区助残服务站的典型经验,推广集残疾人康复、康复服务进家庭、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残疾人家属指导、心理咨询、医疗讲座、上门问诊等为一体的全方位助残服务方式。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在全省1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项目工作,统一悬挂“残疾人康复之家示范点”标牌,配备专业康复设备。协调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县级以上康复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康复之家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服务。




 

五、精准问需,着力投放免费共享辅助器具办实事


  各级残联组织深入群众,向残疾人群众的普遍需求问需、向残疾人群众最关心的出行问题问需,解决了普遍存在的公共场所出行不便的问题。省残联通过创建“互联网+”残疾人辅助器具循环利用服务平台,探索辅助器具服务新理念,免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临时性短期辅助器具借用服务。开展“爱心传递·循环使用·共享轮椅”公益项目,解决残疾人临时性出行不便的问题。
 
  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爱心传递·循环使用·共享轮椅”公益项目—辅具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商场、酒店、机场、火车站、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142个点位投放170台扫码共享轮椅和530台免扫码共享轮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和伤病人员提供借用服务。借用时只需拿出手机,对准共享轮椅二维码扫描,支付1元押金,便可轻松借用,归还时押金自动退回,全程使用无需支付租金。同时利用大数据平台运维管控,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服务维修机制,为共享轮椅的使用生命赋能,有力促进辅具的循环使用和资源共享,最大程度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民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及有需要的人群临时出行不便的问题。这一公益项目的推出得到微博热搜的4100余万人持续点赞关注。




六、创新服务,着力创建智慧助残服务平台办实事


  为全面提升服务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省残联以香坊区残联为试点,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启动“残疾人综合就业智慧助残服务平台”示范项目,通过构建“助残事项办理、助残服务集成、助残服务拓展”的新发展格局,残疾人通过一部智能手机登录平台即可以享受助残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专业化和个性化。以此为契机,全省各级残联通过线上线下双轨互融,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精准就业服务。进一步推进了信息技术与助残服务深度融合,优化了服务流程,更新了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推动了云招聘与实岗就业的有机结合,黑龙江残疾人“龙江阳光培训—就业—增收链条式”创业就业服务品牌建设得到充实和完善。借助残疾人综合就业智慧助残服务平台,成功举办“春风行动”“创翼计划”“龙在云端”“圆梦之夏”“一生一策”“残疾人网络就业短视频创作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实现2021年我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6396人,完成任务数106.7%;农村新增残疾人就业4664人,完成任务数133.26%,城乡新增残疾人培训9309人,完成任务数104.02%。



七、整合资源,着力构建新模式托养服务模式办实事


  总结推广残疾人“日间照护服务+康复”模式,解决重度残疾人照护难的问题。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构建“1+1”居家托养服务模式。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托养服务项目,把“家庭医生”服务方式融入居家托养服务,由医务人员定期赴残疾人家中开具基本医疗诊断,建立健康档案,给予针对性健康指导服务;二是通过激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依托街道(社区)、乡(镇)村、卫生院建立日间照护中心方式开展托养服务项目。全年完成托养服务4500人。残疾人托养社会化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邻里照护等多形式并存的托养工作新局面已在黑龙江省形成,残疾人“日间照护服务+康复”模式真正做到照护一人,幸福一家。



八、健全机制,着力推动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办实事


  省残联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残疾人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与哈铁分院召开“无障碍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座谈会,健全日常联系机制、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健全联合监督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明确责任部门等六方面机制,形成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推广齐齐哈尔首例维护残疾人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典型经验,以重点案件为“小切口”,从个案推动类案,以类案实现全社会关注无障碍环境的建设。2021年,全省各级残联与铁路检察机关联合调查走访了辖区245个火车站,发现问题800余个,摸排个案、类案线索59件,已立案46件。黑龙江省铁路检察机关督促健全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成功承办第16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暨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应用推广活动。来自国家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界代表200余人,以“智能•无障碍”为主题,为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增智赋能。中央、省、市共计20多家媒体推出系列报道,营造了浓厚氛围。持续打造“爱得其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品牌,坚持分类改造、因需改造原则,不断改善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2021年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4320户。




九、立足本职,着力推进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实事


  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有力措施快速落实,把残疾人群众最关心的事放在心上。积极与中国残联进行数据对接,实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解决残疾人异地受理残疾人证业务难的问题。协调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对黑龙江省自建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全面校验,研究梳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则,印发《省残联关于启用中国残联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的通知》《残疾人证系统使用手册》。举办全省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暨培训班。自2021年6月28日起,全省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全面实现了“跨省通办”。



十、服务民生,着力实现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办实事


  以残疾人群众的诉求为根本出发点,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解决残疾人不能跨省申请两项补贴问题。为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异地申请问题,省残联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作为“我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重要事项,要求全省各级残联,通过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马上办、就近办、异地办”。为残疾人提供越来越便捷、精准、温暖的民生服务。
 
  省残联与省民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实现了不受户籍地限制的“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