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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骞芳莉:建议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
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骞芳莉提出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加快推进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改造、支持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推广的建议。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将提交的一份议案是《关于关注视听障碍群体,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激发视听障等特殊群体参与数字生活的积极性。我国有超1700万视障人群,超2700万听障人群,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视听障群体老年化和老年性视听缺陷群体还在不断扩大。

 骞芳莉同时表示,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制建设与实施有待完善。《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建筑、交通、公共场所等线下基础设施,对服务视听障等群体的网络信息服务规定较少。其他一些适用的政策文件规定层级相对较低,或多为原则性、倡导性要求,约束力、推动力有待提升。

 二是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建设存在短板。作为承载和推广信息服务的载体,我国网站、APP障碍化建设相对滞后。2022年5月,首批375家(个)网站和APP完成无障碍改造并通过评测,推算仅占我国网站和APP总数的万分之一,大部分网站、APP、小程序等对视听障碍人群的友好程度仍然不够高,有的无障碍版本只具备简单功能,有的操作繁琐不易“上手”,有的缺乏与智能硬件的无障碍功能协同,给视听障碍等人群带来诸多不便。

 三是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不足。《著作权法》已对残疾人合理使用作品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减少了无障碍文化产品供给的版权限制。但受市场规模小、专业创作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以及制作方对产品质量、传播风险等顾虑,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明显少于文化市场整体水平,特别是短视频、虚拟现实作品、数字文博等新兴数字文化产品尤为滞后。

对此,骞芳莉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草案中关于丰富信息无障碍交流等要求,加强规制衔接,细化实施细则,推动落地见效。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视听障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信息无障碍建设的规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同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及和后续测评评价,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等民生关联度高的领域优先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

 二是加快推进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改造。积极探索通过减少税费、设置奖励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信息无障碍建设。鼓励网络信息服务企业关注并重视视听障等群体需求,将无障碍建设理念融入技术开发、功能设计、优化升级、运行维护等产品和服务全流程。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助力网络载体无障碍改造,丰富盲人导航、无障碍信息查询、公益互助、社交分享等无障碍功能。进一步拓展数字技术培训服务,帮助视听障碍群体提升数字素养。

 三是支持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推广。探索公益化与市场化结合的有效路径,鼓励和支持更多版权方、专业机构等制作无障碍数字化视听内容,发展无障碍数字化内容线上专区、网络剧场。推动信息技术、大数据手段等在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创作、改编以及精准推广等方面应用,提高制作效率,降低版权风险。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