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构成
基金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 1 名为监事长。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届。 监事不得由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理事及财会人员兼任。
监事名单
温婕
监事长
省残联机关纪委书记
杨崇林
监事
哈尔滨市道外区肢残协会主席
李庭海
监事
哈尔滨市道里区肢残协会主席
主要职责
- 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
-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 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 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监事会会议
- 对理事长、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