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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回迁办公原址、闲置房产对外公开招租的公示

2026-07-09 · 新闻资讯

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回迁办公原址、闲置房产
对外公开招租的公示

为优化办公布局、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我会现已整体回迁原有正式办公场所开展助残公益项目实施、捐赠管理、业务接待等全部日常工作,此前临时使用的过渡办公用房现已空置。为盘活闲置资产、拓宽非限定性公益收入来源,更好保障残疾人公益事业长效开展,现对该闲置办公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哈尔滨市香坊区明光翡翠湾小区3号楼3单元负一、负二层
2. 建筑面积:589(㎡)
3. 房屋属性:办公用房,产权归属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权属证件齐全,室内基础装修完好,水电、网络、消防配套设施齐备,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企业办公、社会组织入驻、商务工作室、合规服务类业态使用。
4. 房屋现状:整体空置,可实地看房,达成租赁意向后即可交接使用。

二、承租主体基本要求
1. 承租方为合法注册企业、社会组织或信用良好的自然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2. 租赁用途必须合法合规,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污染扰民、黄赌毒、违规金融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遵守物业及属地管理各项规定。
3. 承租期间妥善爱护房屋主体结构、原有设施设备,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墙体、管线结构。
4. 自觉遵守租赁合同全部条款,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三、招租洽谈相关说明
1. 本次招租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采取公开邀约、意向洽谈方式,多家意向方可择优确定承租方。
2. 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押金设置、房屋修缮责任、双方权责、解约条款等具体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3. 房屋出租所得租金全部纳入基金会财务统一核算,作为非限定性收入,专项用于残疾人帮扶公益支出与机构合规运转,全程接受民政部门监管、监事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

四、咨询及看房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长松
联系电话:13796603332
基金会现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6号7楼
看房时间:电话预约现场踏勘。

五、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
2. 公示期间,理事、监事、社会各界如对本次房产招租事宜有意见或异议,可书面、来电方式向基金会监事会反馈。

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6年7月9日